江西贵溪:“铜都亮剑”见实效 被执行人主动和解
来源:舟山市   发布时间: 2021-12-02

11月29日,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充分发挥“铜都亮剑”行动震慑力,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,切实维护群众权益,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余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张某提起诉讼,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,由余某向张某支付赔偿款14.9万元。因调解协议生效后余某拒不支付赔偿款,张某申请强制执行,贵溪法院依法扣划余某银行存款一万余元后,因余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法院依法将余某纳入失信名单并实行限高。

  2021年11月中旬,贵溪法院启动“铜都亮剑”执行行动,集中对涉民生类案件开展重点攻坚,同时公开发布公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,慑于法律威严的余某主动来到法院表达和解意愿。为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得到兑现,执行法官对余某的拒执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,联系申请人张某来到法院组织调解。

 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和悉心调处,11月29日上午,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张某同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,余某一次性付清剩余赔偿金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,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

  据悉,自“铜都亮剑”行动启动以来,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,有力推动执行质效提升。

  下一步,贵溪法院将以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为导向,对“铜都亮剑”行动实效和社会反响及时进行分析研判,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简介,持续优化、改进、调整执行工作,切实利用执行攻坚为群众排忧解难,不断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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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贵溪:“铜都亮剑”见实效 被执行人主动和解
来源:舟山市   发布时间: 2021-12-02

11月29日,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充分发挥“铜都亮剑”行动震慑力,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,切实维护群众权益,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  余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张某提起诉讼,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,由余某向张某支付赔偿款14.9万元。因调解协议生效后余某拒不支付赔偿款,张某申请强制执行,贵溪法院依法扣划余某银行存款一万余元后,因余某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法院依法将余某纳入失信名单并实行限高。

  2021年11月中旬,贵溪法院启动“铜都亮剑”执行行动,集中对涉民生类案件开展重点攻坚,同时公开发布公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,慑于法律威严的余某主动来到法院表达和解意愿。为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得到兑现,执行法官对余某的拒执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,联系申请人张某来到法院组织调解。

 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和悉心调处,11月29日上午,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张某同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,余某一次性付清剩余赔偿金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,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

  据悉,自“铜都亮剑”行动启动以来,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,有力推动执行质效提升。

  下一步,贵溪法院将以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为导向,对“铜都亮剑”行动实效和社会反响及时进行分析研判,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简介,持续优化、改进、调整执行工作,切实利用执行攻坚为群众排忧解难,不断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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